被骂“抠图轧戏王”,钟汉良告造谣者索赔20万精神损失二审败诉

日前,北京市法院审判信息网通告了钟汉良与北京百度网科讯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该案件的审理法院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日期为2019年7月26日。

该案件中,钟汉良起诉自媒体作者发布了侵犯他名誉权的文章,其内容称他拍摄《一路繁花相送》前期轧戏了《孤芳不自赏》,后期又轧戏了《凉生》,此外他在《孤芳不自赏》剧组用了24天拍出了62集的抠图剧,把观众当傻子,改剧本改通告,害得整个剧组都等他等。

今年的3月份,该案件进行了一身判决,当时钟汉良要求被告删除侵权文章,并公开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维权费用82510元。

由于被告知道侵权后便采取措施处理,并且钟汉良没有证据证被告对涉案文章“知道”侵权却没有采取必要措施,因此被告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所以法院驳回了钟汉良的全部诉讼请求。

而这次,法院依旧认为钟汉良的上诉理由不成了,驳回了上诉请求,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及处理结果正确,应予维持,维持原判。

评论

  • 相关推荐
  • 资讯
  • 娱乐
  • 体育
  • 佛教
  • 汽车
  • 科技
  • 房产
  • 家居